某县局在2026年第二季度食堂承包期满后,决定从食堂预算中每月向28名在岗员工发放300元的餐补。虽然员工们对此表示满意,认为是单位为他们办的实事,但在次年的预算审计中,这一举措被认定为违规发放津贴,要求全额退回国库。这一案例凸显了审计并非仅关注金额,而是查验是否有政策依据。
中央纪委发布的相关文件详细列出了12种违规发放津贴的行为,这些规定适用于所有公务员和相关事业单位。各地如天津、湖南和广西等已在陆续开展自查和补救措施,审视近年来的各类补助。
例如,以“集体决策”名义发放没有政策依据的补助是常见的违规行为。某些单位创造名目发放现金,如“攻坚补助”、“出勤补贴”等,只要缺乏合规文件,这些都属于违规。还有一些单位为了规避监管,采用购物卡或实物的方式进行变相发放,这类隐蔽的福利容易引发审计问题。
另一种违规行为是超范围普发补助,国家对补贴发放有明确的人群界定,但个别单位却往往不加区分地将补助发给所有员工。此外,在节日或重大活动期间进行普遍的现金或实物发放,也被视为违规。住房公积金超标准缴存也是违规行为之一。
除了以上五种,违规行为还包括继续发放已被取消的补贴;不遵循公务员奖励规定发放奖金;在职务消费改革后仍支出相关费用等。
纪律处分将更加严格,情节轻重将分别作出不同的处理。此次清理并非降薪或“一刀切”,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、专项津贴及合规的年度考核奖励都不在清理范围之内。合规收入可通过省级人社或财政的公开文件确认,而仅靠单位内部通知的福利大概率需要整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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